河北省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行动

发布日期:2023-11-07 00:00:00   来源 : 农业农村部网    作者 :admin    浏览量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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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有助于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对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撑作用。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制定了2024-202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行动计划,明确每年扶持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的20个县(区)级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按照每校每年至少新增培养培训300人的计划要求,培育出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和乡村振兴带头人。 


  培养行动计划重点是建设和升级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急需的中职专业。以此为基础,开展两类培训,一是强化职业教育的学历教育职能,面向初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学历教育;二是强化职业学校的继续教育功能,面向在乡从业人员进行短期培训。 


  具体来说,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和农民子女接受教育的需求,支持中职学校建设和升级培养中职专业,包括服务地方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产业大户生产发展急需的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扩招和产业工人能力提升的专业,服务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的专业,地方传统工艺和传统文化产品传承的专业,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专业,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养老育幼等培训的专业以及赋能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经营能力提升的其他专业。 


  中职学校在建设和升级培养中职专业时,除了考虑举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需求,还将在县级政府的统筹领导下,与农业农村、人社、民政、科技、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协同发力,举办技术技能培训统筹项目,强化职业学校的继续教育功能。 


  技术技能培训统筹项目主要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农村适龄劳动者,其中农村适龄劳动者包括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基础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社会群体。 


  按照要求,承办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的申报主体为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办学主体为所属县(区)级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经省教育厅组织审核确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单位从2024年起原则上每三年为一个实施周期,期满需重新申报。同时,每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项目学校进行动态调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学校调整出项目序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具体如何培养?培养行动计划要求项目学校结合专业建设与升级,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并从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产业行业的用工需求,制定针对性强、又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同时,省教育厅将安排相关高职院校对项目学校的专业开展结对帮扶,提高学校相关专业建设水平和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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